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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港市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 招聘公告
2024-06-13 17:01:49   地区:广西   浏览:0

  (二)纳入“镇聘村用”管理的村医生待遇按照《贵港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贵政办发[2019]33号)和《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实施方案》(港南政办〔2020〕7号)标准落实。

  (三)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解除合同与赔偿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取得上岗资格的聘用村医生,一经查实,已上岗的人员,必须解除聘用合同,坚决予以清退;

  2.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6.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村医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依法服兵役的;

  2.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出国留学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身体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5.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八、其他

  (一)在选拔招聘村医生岗位人选的各个环节中,对违反纪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二)建立港南区招聘村医生人才库,聘用村医生流失时,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为原岗位离岗人员剩余期限。

  (三)村医生岗位调配原则按户籍或居住地就近安排工作。

  附件:1.2024年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4年贵港市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公开招聘报名表

  贵港市港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贵港市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公开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ggn.gov.cn/xxgk/gggs/t185534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