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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青田县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6-12 16:57:31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事业编制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将在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2024年7月5日下午3∶00-4∶30,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6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为简笔画、自弹自唱和讲故事,均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不允许请外人合作。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上午7:30集中候考室抽签,未按时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8:00开始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考评小组评定成绩×该小组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某小组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各考评小组评定的考生平均成绩之和÷考评小组的总组数÷该小组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修正系数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最终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最终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确定入围人选顺序,未入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考生,自动转入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再次重新排名,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

  注: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排序进行选岗并办理相关手续。

  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的聘用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择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劳动合同制教师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按《青田县学前教育后备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青教人〔2020〕57号)执行,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青田县户籍以2024年6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青田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青田。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招聘职数满额或确无递补对象为止。拟聘用对象公示后相关职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