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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博士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2024-06-11 10:57: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包括:

  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从大学至今全过程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要求,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包括:主持研究项目课题的立项、结项证书报告等,要体现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代表性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等,能够体现本人论文学术影响力的佐证;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执笔内容,要体现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专利证书;重要获奖或荣誉证书等,要体现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在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招聘公告专栏发布(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专业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与应聘岗位的符合度及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等。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规划、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个人综合素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招聘公告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复检仍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校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背景审查,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查;二是工作考察,由学校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师德师风和工作能力考察。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出具考察鉴定,考察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官网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