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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事业单位招聘部队随军家属公告
2024-06-10 10:48: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发面试通知书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各职位现场报名地点。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即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桂林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

  面试期间,对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5%+面试合格成绩×35%+量化加分×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量化加分高者进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时出现量化加分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市人才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