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或现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在确定的考察时间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作不宜聘用。
(四)体检
考察对象指定在杭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经单位研究并报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和拟聘用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经单位研究并报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j.zj.gov.cn/)发布选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和选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77304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三)对选聘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咨询:0571-85773019,85773112,85773123。
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由浙江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计划表
2.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浙江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粮食物资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4/6/7/art_1229743683_58938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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