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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6-03 17:00:08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届时于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另行公告。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级及以上),并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报考C类岗位的中小学教师,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工作表现、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报考D类岗位中D01、D02在编在岗在聘的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骨干教师须提供园长、副园长聘用合同或者教师聘用合同(须盖单位公章),及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7)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所有资格复审相关资料用A4胶袋装好提交;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其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幼儿园正、副园长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5、面试纪律:考生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考生进入面试室试讲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