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另提供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未就业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我市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3日09: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10楼1015会议室
(3)资格审查材料:除“2、报名注意事项”中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
(4)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据《公告》规定,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拟定2024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09:00—17:00
(3)领取地点: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10楼1015会议室
2、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护理学专业面试采取实践技能考核方式,其他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拟定2024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领取时间:2024年6月15日14:00—17:00
(3)领取地点: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10楼1015会议室
4、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3、领取体检通知书
(1)体检时间拟定2024年6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如考生放弃体检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即取消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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