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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30 16:37:41   地区:广西   浏览:0

  2.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考察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作为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情况等。

  3.考察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综合素质量化评分、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