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计算。
(1)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4.成绩公示。
(1)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楚雄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笔试最低控制成绩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当天在楚雄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面试最低控制成绩为70分。
(3)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查疑。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1)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如果是国外颁发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其中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其他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考察、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时本人不如实提供信息,影响考察、体检结论或者与考察、体检发现情况有明显差别的,考察、体检按不合格论处,不再作补充调查或再次体检。
1.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2.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递补
8月10日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院党委审定后,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作为紧缺人才引进的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关证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楚雄技师学院官网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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