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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四川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2024-05-27 16:35: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⑤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⑥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⑦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在高校全职工作且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工作单位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专职辅导员和全职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身份、工作起止年月等内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执业会员)或(非执业会员)》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⑨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①-⑤项为必备材料,报考02001、02002、02003、02004、02005、02006、02007、02008、02009岗位者须提供第⑥项材料,报考02005岗位者须提供第⑦项材料,报考02010岗位者须提供第⑧项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⑨项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1)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规划建设处、审计处、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岗位:

  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包括知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相关要求在办理完毕面试资格审查手续后发放。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师范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