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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5-27 16:38:46   地区:广东   浏览:0

  1.《深圳市龙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居民有效身份证(收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收复印件、验原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

  4.择优提供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科研成果清单;

  6.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7.证明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招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招聘证明。

  9.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党校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考察为准。资格初审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

  六、考试

  (一)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面试(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对考核对象人选所提供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组织评委进行评议,分数合格线为6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业务考核)环节。

  2.面试(业务考核)。面试(业务考核)重点考察考核对象人选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授课水平、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业务考核)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业务考核)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候补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人选

  1.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成绩×40%+面试(业务考核)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选,则按照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业务考核)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