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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江市中医医院第二次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27 16:39:18   地区:云南   浏览:0

  (2)面试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每场设5个考官,设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主考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担任,其他考官和现场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有关专家、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组成。市卫健委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在市卫健委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下现场出题,并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

  (4)面试时间和成绩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四舍五入)。差额的岗位最后按照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成绩高者优先。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线为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最低控制线为70分(含70分)才能进入后续环节。

  (5)考生注意事项:面试前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考察

  考察通过查阅学生档案、诚信记录、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考生,根据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医院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人才政策待遇。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1.医学类博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赠送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分5年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2.急需紧缺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引进的急需紧缺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3.以上人才待遇经单位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申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