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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6 09:38: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九、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591-87711259、0591-28934799

  监督电话:0591-28771608、0591-28771368

  十、相关事项规定

  1.本次招聘的主治医师编内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基层医疗机构部分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聘用人员将予以入编,招聘的其他卫技人员为卫健系统聘用制编外人员(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以参加企业保形式缴交;在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主治医师编内岗位的聘用人员,满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等条件的医学类卫技人才,服务期为10年,引进后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

  3.聘用人员中,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和一次性给予66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前五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如聘用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长乐区第二医院)工作的,另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4.聘用人员中,医学类专业非定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列入“学费代偿制”补助对象。

  5.聘用人员中在乡镇(街道)工作无个人住房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安排临时住房;在区属医院的聘用人员,在城区无住房且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租房或廉租房。福州市长乐区以外生源的医疗卫生类毕业生,若暂时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可采用发放租房补贴形式予以过渡,时间5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月1500元,其余的每人每月1000元。

  6.报考本科学历岗位的聘用人员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3万元的培训补助费。

  7.聘用人员中,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原在职人员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规培期)辞聘或解聘的人员不享受生活津贴和一次性购房补贴。

  8.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试用期、规培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凡享受优惠政策的聘用人员工作年限按相关文件规定,违约者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相关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长乐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zcl.gov.cn/xjwz/zwgk/rsxx/zkzp/202405/t20240524_48301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