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黔东南州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简化程序招聘方案
2024-05-24 16:43:36   地区:贵州   浏览:0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编制使用单位、用人企业共同进行,编制使用单位和用人企业进行初审,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对于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说明不合格的理由,并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可进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四)面试

  用人企业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提出面试需求,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编制使用单位和用人企业组织实施。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将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编制使用单位和用人企业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编制使用单位和用人企业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