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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4-05-24 16:54: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5.面试成绩及时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官网上公示。

  (二)考核

  1.发布考核预告

  考核由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组按照考核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乡镇卫生院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通知考核对象及所在单位准备以下资料:

  ①个人自传(手写一份,要求本人签名);

  ②服务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③个人相关材料:银行征信记录(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有银行网点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进入手机版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在常用业务中选择无犯罪业务,在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入页面选择公安机关及申请人信息,进行办理);

  ④提供个人档案。

  2.考核主要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考核量化评分表》逐项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分。

  (三)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2.考察由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卫健部门按规定组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体检、考察完成后,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对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区卫健、人社部门将本地区拟聘人员名单分别书面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群众反映问题查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公示期间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各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1.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单位咨询一览表

  2.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3.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提交材料有关说明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单位咨询一览表.docx

  ·附件:2.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提交材料有关说明.docx

  原标题:2024年鄂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ezhou.gov.cn/tzgg/202405/t20240523_628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