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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阳衡东县卫健系统高层次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23 16:36:30   地区:湖南   浏览:0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供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及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信息及资料不完整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1.线上资格初审。考生所提供相关资料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时间截至2024年6月4日12:00,请考生注意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具体咨询。

  2.现场资格确认。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寸彩色近照2张;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④2024年衡东县卫健系统高层次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⑤2024年衡东县卫健系统高层次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确认原则上安排在考试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面试通知单当场发放。考生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博士研究生的引进实行随报随审、随谈随签,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的方式。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除博士岗位外的研究生和住培合格本科生,采取面试(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为主,口述作答)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2.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预计6月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公告)。

  3.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岗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计划数,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如引进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设置8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布。

  5.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2.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