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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16:41: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http://www.scdpf.org.cn/)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3:1)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层次、年龄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四)综合考察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到用人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考核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http://www.scdpf.org.cn/)进行公示,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调动、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所属事业单按程序开展人员调动、聘用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