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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2 11:50: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本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农业农村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农业农村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综合考察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退回原单位。

  三、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有关事宜,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均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公告,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86582207(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项目中心)

  028-85070137(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

  028-84799093(四川省农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