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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20 16:03: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五、招聘方式及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2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核

  面试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