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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2024-05-20 16:08:30   地区:广西   浏览:0

  (3)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下载的学历验证材料(有二维码且二维码在报名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正常进行验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如果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者所在就读学校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承诺书》(详见附件2)或其他同等效力材料作为报名阶段的证明材料。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同效力证明材料上记载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则需再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5)提交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的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及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属支部开具证明,且开具时间须为报名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近六个月之内)、工作经历证明(招聘条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应包括工作单位和岗位、内容、工作时长等信息,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或提供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志愿服务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的扫描件。如暂无法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可相应提供经本人手写签名的《党员身份承诺书》《工作经历承诺书》(详见附件3、4)作为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均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一律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学历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应聘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应具有相应专业及层次的学位。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方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的,所学专业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缴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缴纳考试费5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将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告中具体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一律不予退费。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核准不予开考的,由学院退回应聘人员的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