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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财经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20 15:49: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思政专任教师岗为笔试+试讲;辅导员岗位、校园安全管理岗为笔试+面试;体育专任教师岗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1)辅导员岗位和思政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

  (2)校园安全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体育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

  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和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阶段考核)。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nbufe.edu.cn)上公布。

  3、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试讲)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党员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试讲)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试讲)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面试(辅导员岗位、校园安全管理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零分);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5、试讲(思政专任教师岗、体育专任教师岗位)

  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对象凭身份证参加试讲。考生凭身份证和《试讲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试讲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试讲(试讲成绩即为零分);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6、总成绩

  A、思政专任教师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B、辅导员岗位、校园安全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C、体育专任教师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试讲成绩40%。

  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或试讲成绩排序。最终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财经学院人事处网上(http://www.nbufe.edu.cn)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