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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0 15:50: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及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初定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bt.edu.cn)通告信息栏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其中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佐证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应注明现政治面貌及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需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内容及任职起止年月的证明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要同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或技能测试)

  男辅导员、辅导员、女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岗位,党委组织部党政管理岗、国际教育管理岗、生化学院实验技术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考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机能学院实验技术岗采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应聘岗位要求的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