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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控制总量人员公告
2024-05-15 11:57:08   地区:山东   浏览:0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拨打电话确认考务费减免办理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卫生综合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套)、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2024年潍坊市奎文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相应执业证的,还需要提供相应执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相应工作经验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对所从事专业、岗位等作出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部门(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