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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13 16:30: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在报名网站进行。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和办理减免考务费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2024年7月5日16:00。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2024年7月1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关于递补

  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个环节,即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递补情况的岗位,到体检、考察环节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以此类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