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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南州荔波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13 12:3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公告第四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七)公示和聘用审查备案

  经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荔波县政府网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行文聘用,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行文聘用前,必须先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拟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供审查,经验证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查备案同意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聘用岗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所签意向聘用协议有关条款的违约责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后所空缺的岗位或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在荔波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包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要求调出本县、不能报名参加县外遴选考试。若有特殊困难申请调离本县或申请辞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聘用关系)的,须按协议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方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在荔波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荔波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注意。以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对发生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九、本公告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审定。

  咨询电话:

  0854-3612373(县委人才办)

  0854-3615613(县招聘办)

  附件1.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rar 

  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1日

  原标题: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ibo.gov.cn/xwdt/tzgg/202405/t20240511_84622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