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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黔南州荔波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13 12:31: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一)发布引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由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通过“荔波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上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报名:报名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6:00止。

  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登录“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点击“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附件《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将本人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扫描件等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报名进行初审。于2024年5月25日前带上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才能参加测评。

  注意:报名人员报名后,需及时与审核单位联系核实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材料发送失败的视为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查:

  1.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2.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籍验证报告”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3.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1份。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6: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应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本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本公告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25日下午16:00。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核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带上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供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测评。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的告知信息,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初评和测评  

  初评和测评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公告。

  初评方式根据资格审查结束后的人数确定,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应聘人数在1:25比例以上的,需开展初评,初评以面谈方式进行,面谈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每个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面谈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测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