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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1 20:13: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四)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24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于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30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选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2)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3)根据招聘(选聘)的岗位情况,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4)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选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同意报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应变和沟通能力。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线60分。应聘者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