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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温州瑞安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4-05-11 11:14: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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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考生专业为“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的,若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入围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也不再递补复审。

  (四)面试(面谈)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谈)。

  “1001岗位”采用面谈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面谈)成绩相同,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若“1001岗位”在面谈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将采用“随报随考”的方式不定期举行面谈,直至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面谈)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度,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4年5月16日前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