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春季)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
2024-05-11 11:1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政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要求

  (一)涉及引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5904;

  监督举报电话:0830-2264715;0830-3101884。

  点击查看>>>

  1.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春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报名表

  2.同意报考意见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9日

  原标题: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春季)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21c4b53197224899ba15af56acc383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