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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才岗位需求信息
2024-05-11 11:1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9:00-12:00;14:30-18:00),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17室(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顺通大楼9楼),联系人及电话:黄泽琼,0830-3105904。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依据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采取直接面试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30人以下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将于2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30人及以上岗位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于5工作日后在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拟聘人数3倍,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测试总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3)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

  (1)考核方式是采取直接面试进行的,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考核方式是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的,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如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如综合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