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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兰牧骑自主招聘演职人员工作公告
2024-05-11 11:23: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审核,报旗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旗文化旅游体育局确定并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二、递补

  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三、公示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聘用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报旗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调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扎赉特旗乌兰牧骑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政字〔2006〕3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