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放弃考察、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及考生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本简章由烟台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vc.com.cn
烟台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35-6927611、0535-6927612
监督电话(不接受咨询):0535-2101872
报名网址:http://47.115.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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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tvc.com.cn/info/1011/5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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