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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高新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30 11:40:19   地区:陕西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视其急需紧缺情况,经会议研究后,可不受比例限制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

  个别岗位视报名情况可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事项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在高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将在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安老师、谢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7-37801360917-3959513

  附件:

  1.宝鸡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宝鸡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师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