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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承德平泉市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26 20:45:52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管理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经中共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条件

  选聘岗位32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此次选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确定。

  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所设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应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凡涉及到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此次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平泉市2024年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