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力测评设合格分数为60分,综合能力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综合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学院人才引进及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将拟聘人员材料上报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10年,10年内如离职,将追回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政策及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按照邯郸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二)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政策与待遇
1.安家费60万元,逐年给付。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5万元。
九、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现场审核、综合能力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
6.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我院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我院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
7.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571611
监督电话:0310-8571626
附件1: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docx
原标题: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dkz.edu.cn/news/gonggao/1713958643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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