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4-24 11:2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以及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在规培基地培训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tai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各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25日11:00至4月30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29日16:00前向各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并按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进行确认。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无需缴费。

  对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其中,对高级岗位、报考起点为博士学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扩大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发〔2023〕2号)文件要求,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考起点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的部分紧缺专业岗位降低开考比例。

  根据《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泰卫发〔2022〕1号)要求,结合医学人才培养情况、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及单位需求实际,对报考起点为硕士学位起点及以上的全科医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生殖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心理学、心理医学、医学心理学、老年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麻醉学、急诊医学等12项紧缺专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