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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茂名市直属学校赴高校现场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2024-04-21 10:34:19   地区:广东   浏览:0

  2.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重点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中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递补时,若出现并列分的,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没有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选岗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怀宁县教育局组织选岗。报考同一岗位(高中化学、高中生物)有多个招聘单位的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限选一次)。选岗环节,若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分的,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没有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聘用

  选岗后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将其相关材料,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和聘用报批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如在公告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但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书面证明等有效证明)至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怀宁县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3年。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查询。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怀宁县教育局0556-4611408(人事股)

  怀宁县人社局0556-463608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怀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6-461141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专业测试试讲教材一览表.xlsx

  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赴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hn.gov.cn/public/2000001031/2028572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