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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沂南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21 13:09:06   地区:山东   浏览:0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幼儿园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3233001;

  政策咨询电话:0539-3221218。

  附件:1.2024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

  附件【附件1:2024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原标题:2024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inan.gov.cn/info/2530/1475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