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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南通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2024-04-15 12:40:09   地区:江苏   浏览:0

  面试考务费100元/人,资格复审当日收取考务费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中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南通市中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医生岗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护理岗提供护士执业资格合格成绩单)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护士及医师执业资格超过注册时间未注册的,且在聘用前不能提供临床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毕业生和“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中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126157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126184、0513-85126060

  南通市中医院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中医院2024年上半年备案制岗位.xlsx

  原标题:南通市中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tjob.cn/pages/information/exam-detail.html?id=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