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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09 15:1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应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十一、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十二、备案

  聘用后,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区卫健委报区人社局审核,向市人社局备案。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2-65305765

  监督电话:022-6530575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原标题:天津市滨海新区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tjbh.gov.cn/contents/9764/281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