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六盘水盘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5人)
2024-04-08 11:22: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标准和程序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参加同级事业单位考试,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者请密切关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招聘信息和《报考指南》。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咨询电话:0858-3635540;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六)相关网站:

  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

  盘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平台:http://p.i35.cn/

  附件:

  1.《盘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xls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