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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六盘水盘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5人)
2024-04-08 11:22: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4月19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2024年4月19日17:00。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给予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给予修改。

  招聘单位在2024年4月19日17:00前完成审核。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于每日中午12:00在报名网站公示报名人数超过30:1的岗位和达不到3:1的岗位。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6日9:00至4月21日17:00在“盘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平台”(http://p.i35.cn/)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如无符合条件职位可办理退费。

  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会面向社会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待定。

  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考虑清楚后再缴费。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考试动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科目: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缴费环节结束后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时间等相关事宜)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如下: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教育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教育类分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2类;医疗卫生类分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药剂岗位4类。

  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