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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2024-04-05 11:35:18   地区:广东   浏览:0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如报考人员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选择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如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的单位不一致属于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的委托材料或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条款备注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代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其他情况原则上不视为同一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报考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证书。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8)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党员身份说明。

  (9)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等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时至12月31日18:00时止,招聘额满为止(2024年全年有效)。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相关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cdfzz2024)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