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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利津县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2024-04-05 11:37:23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根据县编办《关于县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编办字〔2018〕17号)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利人社发〔2018〕6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利津县公立医院岗位竞聘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的副主任医师,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40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3、引进的主治医师,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35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4、引进的副主任医师随迁配偶在东营市外的,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可申请在县内同性质对口安置就业,属企业人员或无业的,予以协调安排。

  5、全日制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引进。

  6、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25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生活补贴每月再增加300元;提供一套120㎡简装住房免费居住,5年后长期留任的,可按照市场评估价值半价购买,并办理不动产证。

  7、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属于“双一流”建设学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的,每人每月发放900元生活补贴、25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购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属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补贴、2000元安家补助,连续发放5年;在利津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8、最低服务年限内离职的,由利津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追回发放的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及有关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4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docx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原标题:2024年利津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