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4-04-05 11:38:32   地区:江苏   浏览:0

  2.应携带材料。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024年毕业生中,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3.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且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报考岗位代码“01-14”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岗位代码“15”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岗位代码“01-14”岗位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15”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