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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市新丰县医共体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5 11:38:53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考察和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规培期);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新丰县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0751-2251041),新丰县医共体总医院(0751-225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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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新丰县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新丰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4年4月3日

  原标题:2024年新丰县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618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