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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如东县教育体育系统春季面向毕业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2024-04-03 12:50: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计算。在模拟上课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单位初步面试成绩占30%、模拟上课成绩占70%计算面试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9岗位:模拟上课成绩合格的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10~19岗位:在模拟上课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现场择岗签约

  1.现场择岗签约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2.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自主择岗的原则(如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若上述成绩均相同,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

  3.招聘单位现场与考生完成签约手续。签约后,招聘单位可安排考生到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相关工作。

  六、体检和考察

  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毕业生的体检、考察等工作,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七、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聘用。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或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具有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递补。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递补。

  八、相关说明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1.5万元、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补贴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