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4月1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精神病学、口腔医学等紧缺专业的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其他专业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或无适合岗位可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笔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
(三)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2、目前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学历证书;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领取通知书后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区卫健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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