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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1 16:56:12   地区:四川   浏览:0

  (2)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须加盖公章〈骑缝章〉)。

  4.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须清晰、完整,其中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均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以公告形式通知。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取得的业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设定为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考核成绩降序排名,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降序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专业能力评分降序排名。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考核地点为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核结束后,单位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mynky.cn)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未按时参加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引进政策及待遇

  (一)岗位待遇。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首聘期年总收入不低于15万元,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及以上人才给予每人不低于30万元安居补助。

  (四)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考生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