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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人)
2024-03-27 10:09:15   地区:浙江   浏览:0

  (十一)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面试(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次年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五、其他招聘相关事项

  1.本次柯城区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柯城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579。

  7.参照《2024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及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8.报考人员对在公告里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25939,0570-30262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解释。